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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/08/16 建廠期間可申請工業用地10‰稅率課徵地價稅

   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工業用地於建廠期間,得申請按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申請時應檢附建造執照(建築物用途需載明與物品製造、加工有關之用途)及公司證明或切結書等其他相關文件;如建廠前依法需先取得工廠設立許可者,應加附工廠設立許可。

 

    該局進一步說明,土地於建廠期間如經核准工業用地稅率(10‰)課徵地價稅,於建廠完成後,該土地實際從事製造、加工使用或作「生產事業用地」,請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工廠登記核准函並於當年9月22日前至稅捐稽徵機關重新申請工業用地稅率(10‰)課徵地價稅,逾期申請,則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