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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1/02
二親等親屬間買賣股票,須繳納證券交易稅及辦理贈與稅申報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父母將持有公司股票出售給子女,屬二親等親屬間買賣股票,須繳納證券交易稅及辦理贈與稅申報。
該局說明,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,私人間買賣股票,應由買受人(代徵人)於買賣交割當日,按交易成交價格3‰稅率代徵證券交易稅,並於代徵次日填寫證券交易稅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。父母出售股票予子女,屬二親等親屬間財產之買賣,除應依前開規定繳納證券交易稅外,並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及第24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填具贈與稅申報書向國稅局辦理申報。
該局呼籲,二親等親屬間買賣股票,應由買受人於買賣交割日之次日繳納代徵之證券交易稅,以避免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。倘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-321,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。